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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的公告
福建 泉州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7-02 17: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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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担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1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新建1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新建1套2万吨/年干冰装置及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

人:杨轩

电 话:13356621552

电子邮箱:yangxuan@sdshqz.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23层

人:徐同高

电 话:0532-68058025

传 真:0532-68972726

电子邮箱:xtg@upchse.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202172

C:\fakepath\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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