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二期)深化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滁州市乌衣镇洪武东路***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传林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思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 名 |
贺开航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川****************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业绩 |
*、企业业绩: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及外迁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金额:********.**元,时间:****年**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雷波百信医院迁建项目工程装修项目,金额*********元,时间:****年*月; |
奖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张婷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业绩 |
*、企业业绩:项目名称:霍山东大街特色街区项目**#、**#、**#、**#楼外装饰工程,金额:****万元,时间:****年**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三馆一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元,时间:****年**月; |
奖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张祖国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业绩 |
*、企业业绩:项目名称:南谯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装饰装修施工,金额:****.**万元,时间:****年**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中国衣架之都”衣架产品研发展示中心一期(*#、*#楼内部装修及*#*#楼内部设备与安装)工程,金额****.**万元,时间:****年*月; |
奖项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代理费相关费用 |
*****元(含专家评审费****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登录后查看,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联系人:曹思敏,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登录后查看)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登录后查看),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