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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黑龙江 大庆
招标公告
164.3156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7 00:57:2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后查看/),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通信设备 监控箱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监控箱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电子警察机柜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红灯检测器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交换机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交换机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交换机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模块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光纤熔接盒 **(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监控摄像设备 **(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监控摄像设备 *(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标识桩 **(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警示(示踪)带铺设 ***(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机动车灯杆警示标识贴 *(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 通信配套设备 设备控制机箱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通信配套设备 智能网络信号机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 通信设备零部件 信号灯 **(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交接箱 *(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通信设备 配线架 *(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电子警察配套安装服务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启动区-交通管理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参与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后查看/),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中按照供应商属地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开元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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