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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大义荡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408001001)
1. 招标条件
吴江区大义荡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已经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吴行审审发【2024】10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黎里镇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2工程规模:吴江区大义荡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泊疏挖工程、护岸工程、控制建筑物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其中湖泊疏挖工程涉及湖区疏挖土方6.95万立方米,回填土方11.96万立方米;护岸工程涉及新建护岸3647米;控制建筑物工程涉及新建闸站及挡水闸各1座;配套设施工程涉及新建亲水栈桥1820平方米,巡湖通道3723平方米及交通桥1座;水土保持工程涉及草皮铺设12.98万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5976平方米,乔木种植232株。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具体按照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及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吴江区大义荡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建设监理(含设计变更、结余增补工程项目),即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监业绩和信誉 |
001 |
吴江区大义荡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3)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的系统里下载标明执业单位和有效期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4)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后期另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投标申请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1日17:00时止,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特别提醒:
4.3.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4.3.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上午09:3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参与开标。(注: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吴江业务接口【新】)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5.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
5.2.5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办法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3)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1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4)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的培训证书;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1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6)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7)企业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审证明材料(如有)。
注:社保证明、承诺书出具时间应当以本公告日期(含)之后为准,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崔昊杰 联系电话:0512-6398965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留群 联系电话:0512-63368621
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2024年02月21日。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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