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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03010319003254 | 项目名称 | 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3254001001; | 标段名称 | 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19)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潘安湖马庄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约12783平方米,建设约13657平方米包括户籍大厅、办案区、射击场等。 2.1.3项目总投资:约 9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 33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注册贰级建筑师或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定合同的能力; 3.3.2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3.4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5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www.xuzhoucr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 516-80800966)。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02月 05 日至 2020年03月10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 3月 10日 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 程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地 址:贾汪区泉城花都B区门面房1-103室 联系人:王双宝联 系人:李工 电话:18796298800 2020 年02 月0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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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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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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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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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19)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潘安湖马庄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约12783平方米,建设约13657平方米包括户籍大厅、办案区、射击场等。 2.1.3项目总投资:约 9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 33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贾汪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注册贰级建筑师或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定合同的能力; 3.3.2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3.4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5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www.xuzhoucr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 516-80800966)。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02月 05 日至 2020年03月10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 3月 10日 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 程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地 址:贾汪区泉城花都B区门面房1-103室 联系人:王双宝联 系人:李工 电话:18796298800 2020 年02 月0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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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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