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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4-19
采购合同编号: XPX2024028
采购人(全称): 溆浦县档案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虹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档案信息化建设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02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档案信息化建设;
(6)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708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零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档案信息化建设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 |
8708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履行期限:257天;
地点:溆浦县档案馆;
方式:按甲方要求。
4.付款:
(1)第一次,签订合同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的预付款;(2)第二次,档案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存储系统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甲方支付乙方40%的阶段验收款;(3)第三次,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乙方所有剩余款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
9.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档案馆 |
乙 方:长沙虹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刘洁蓉 |
委托代理人:陈月红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13874470992 |
电 话:13875809099 |
传 真: / |
传 真:/ |
地 址:溆浦县 |
地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解放东路支行 |
帐 号:/ |
帐 号:800108958408016 |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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