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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乡历家村暖棚蓝莓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 康平县
招标公告
98.13061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5 20:18:0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东升乡历家村暖棚蓝莓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升乡历家村暖棚蓝莓种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33
项目名称:东升乡历家村暖棚蓝莓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1306.16
最高限价(元):981306.16
采购需求:查看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结算技术复核支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结算金额3%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4质保金:工程结算审核备案金额3%

5验收标准:以业主签订的验收清单为准,验收程序:辽财采[2017]603号,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轻工路2号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原老党校院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供应商首次报价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现场磋商:供应商应当派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磋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
联系方式: 024-8722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
联系方式: 024-31687709
邮箱地址: lnjyxmgl@qq.com
账号: 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程
电话: 1864005654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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