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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人民法院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625号仁和步行街商铺2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4: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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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登录后查看)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号仁和步行街商铺**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总层数:*层,所在层数*-*层,朝向:南北不动产权证号(证明):伊宁市房产证****字第********号不动产单元号:****************************无抵押。有租户。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东至西环路,西至北京路,南至吉林路,北至解放西路;周围有黄河路菜市场、华夏小区、世纪嘉苑*区、仁和花园小区、英才学校、银行、超市等、道路顺畅,公共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议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预展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标的物信息具体情况详网络询价报告并以网络询价报告数据和现场看样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的确定

竞买人按照《竞买须知》交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网络询价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五、*.竞买成功后,软装及家具等其他设施不包括在内。

*.该房屋现处于租赁状况,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方可收回房屋。

*.本次拍卖标的物根据《不动产权证》等权属文件显示,标的物的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能否过户、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事项。

*.提醒竞买人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此竞拍需谨慎!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

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西安南路与山东路交叉口南***米。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

伊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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