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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111 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SJZX标段
内蒙古 赤峰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1-03 1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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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111 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4000001004440001001

1.招标条件

国道 111 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2199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 111 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路线起点设置在承德市与赤峰市交界的小卡拉村,与承德段 G111 线顺接,起点桩号为K431+700,经南台子乡、城子乡、穆家营子镇,终点位于五三地区规划的外环西路与规划二街交叉处,然后顺接并利用规划二街与中环路五三互通相接,通过五三互通完成与国道 111 线的相接,终点桩号为K490+906,路线全长59.206公里。全线设大中桥约6座;全线设小桥约19座;设有涵洞约143道;分离立交(完全利用)1座,长53.2米,道班2处,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站1处。

2.2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期

自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主要工程规模(工程长度km)

招标范围

SJZX

K431+700- K490+906

59.206

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参与外业验收,进行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查,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和概(预)算调整(如果有)的技术咨询服务,出具审查意见及审查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授权委托参加投标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5.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5.5)。

5.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1131730分至2021111217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进行下载操作。

5.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0c09933759c4&categoryNum=014),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5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版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6.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转账支票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

邮 编:024050

电 话:0476-589061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

邮 编:024050

电 话:0476-5890629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9号蓝海大厦B809

邮 编:010040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471-3254917\15849376344

传 真:0471-3254918

电 邮:huatong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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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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