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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工程(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海润街道
浙江 台州 三门县
其他公告
204.174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9 1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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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 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4-CS046 项目名称 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工程(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海润街道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伟形 联系方式 0576-83321522
    资金来源
    采购范围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暂无信息

  •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工程(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海润街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工程(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海润街道涛头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46

    项目名称: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工程(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海润街道涛头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41743

    最高限价(元):1837568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4174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不超过18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投标人须提供“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动态核查结果 “合格”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23603667@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方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633622

    质疑联系人:王建伟

    质疑联系方式:13738561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湫水大道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晓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21522

    质疑联系人:包巧玲

    质疑联系方式:139585399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 暂无信息

  • 暂无信息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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