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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20t电动双梁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 新乡
评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8-19 2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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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20t电动双梁起重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0730-226011010283/01

本项目于2022年08月09日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评标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嵯峨乡

项目名称:50t/20t电动双梁起重机 数量:贰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3274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为RMB3274000.00,交付周期为100天,综合得分为96.86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为RMB3582000.00,交付周期为6个月,综合得分为95.25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为RMB4037000.00,交付周期为5个月,综合得分为94.74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其他投标人评议情况:

阿尔法起重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93.08分,排序第四,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92分,排序第五,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91.07分,排序第六,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豫正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88.63分,排序第七,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河南省铁山起重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87.79分,排序第八,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86.18分,排序第九,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推荐序列。

3)其他被否决的情形。

河南省晟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要求中“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法人授权书中法人未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要求中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即:“十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7.4.4条要求:“车轮材料为锻钢42CrMo 整体需调质处理,硬度230-260HB;表面淬火,硬度350-380HB,为减少车轮和轨道磨损、方便安装维护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噪音,应采用最先进的轮组安装形式”,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未对此条做出响应,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新乡市盛达起重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中“财务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3年(或自成立当年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中“业绩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即:“……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电动双粱桥式起重机设备(50t及以上)设计制造安装的业绩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验收报告,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异议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线上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鸣宇

联系电话:13810670150

邮箱:mygs_tang@126.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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