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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的通知
四川 德阳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1 12: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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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号)《关于同意调整医保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 号)相关规定,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新增“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项,“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惩戒”的其他行政权力*项,将“社会保险稽核”变更为“社会保险核查”*项。调整后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项,其中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检查*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附件:*.德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

(共**项:其中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检查*项,其他行政权力*项。)

序 号 行政权力名称 权力类型 责任科室
*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定点医药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医药管理科
**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基金监管科
*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 行政强制 基金监管科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行政强制 基金监管科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基金监管科
* 社会保险核查 行政检查 基金监管科
*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基金监管科
*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待遇保障与法规科
*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行政检查 医药管理科
*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医药管理科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医药管理科
* 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 其他行政权力 医药管理科
* 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惩戒 其他行政权力 基金监管科

附件*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

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立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文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相应价格信惠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参与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职责边界 (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与市人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相关处罚。 (三)与市人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对关于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照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依法依规实施相关处罚。 (四)与市人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相关处罚。 (五)与市人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相关处罚。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 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 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 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 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定点医药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 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 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 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行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保险服务 机构拒绝监督检 查或者谎报、瞒 报有关情况的行 政处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 *.调查责任:调查取证(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告知责任: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决定责任:行政部门对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送达责任:向当事人交付处罚决定书。 *.执行责任:监督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移交责任: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移交,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 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权力项目名称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告知责任: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 *.催告责任: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将催告书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 *.决定责任: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申请强制执行责任: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权力项目名称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审查责任:依法应当实施强制措施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实施责任:实施强制措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人,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 *.告知责任:实施强制措施的,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实施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决定和送达责任: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清单;延长封存的决定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解除封存责任: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作出解除封存决定。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核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欠缴和补缴医疗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稽核人员不得少于 * 人,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对稽核情况制作笔录。 *.告知和送达责任:被稽核对象无违法情形的,稽核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存在违法情形的,据实做出稽核整改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 *.处置责任:根据稽核情况采取责令被稽核对象改正、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报请行政部门处罚等措施。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向他人提供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法规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药品、医用耗材进行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保密责任: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保密责任: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保密责任: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

序号 *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告知相关单位提交制定价格所需材料,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调查责任:对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开展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进行风险评估。 *.决定责任:对定价方案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后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 *.信息公开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价格的决定;调整责任:制定价格的决定实施后,如制定价格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应适时调整价格。 *.调整责任:制定价格的决定实施后,如制定价格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应适时调整价格。 *.监督责任: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制定价格行为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查处。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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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将医疗卫生机 构、人员等信用 记录纳入全国信 用信息共享平 台,对失信行为 按照国家规定实 施惩戒
责任主体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责任事项 *.体系建设管理责任:建设管理全省医疗保障基金 使用信用体系。 *.制度建立责任: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 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责任: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公 开、评价、应用、修复等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责任:指导市(州)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共享责任:依法依规将信用主体信用信息与全国 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 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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