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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中心随县文峰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EPC)(HBSX-202404SZ-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湖北 随州 随县
招标公告
2802.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9 1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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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县文峰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EPC)(HBSX-202404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404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文峰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EPC)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3]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100.0%招标人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县文峰社区居委会
建设规模:1.新建文峰路排水明渠4公里,宽3米,深2.5米,封涵4公里;2.新建福利院至车站路排水明渠1.5公里,宽3米,深2.5米,封涵1.5公里;3.新建火车站路至立交桥排水明渠1.8公里,宽2米,深2米,封涵1.8公里;4.新建南园路明渠1公里,宽2米,深2.5米,封涵1公里;5.新建连接主涵支口设施80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勘察、 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 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审查;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1
合同估算价:2802.80万元
2.3其他:本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802.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42.8万元(不含图审费用;最终合同价按财政评审的造价为基数计算市政按 60%收取:告最终服务费计算金额高于本次最高限价,则以本次最高限价为服务费结算金额,若最终服务费计算金额低于本次最高限价,则以实际服务费金额为结算金额)。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2760万元(工程费用2610万元、预备费150万元)(建安工程费按审查合格的图纸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超过建安费最高限价的10%送财政评审,招标人按财政评审价格与送审招标控制价相比,市政工程下浮比例不足10%的补足10%作为最终合同价,下浮比例超过10%以实际财政价格为最终合同价,其中不可预见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介不下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或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将查询结果 “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②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或水利工程设计业绩;③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任何一方提供均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
湖北省随县民主路
地址:
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胡谷
联系人:
曹秋菊
电话:
0722- 7037030
电话:
0722-38186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2966307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4月29日
备注: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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