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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湾-前海湾慢行贯通区域综合管理运营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关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关于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中提问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前。澄清/修改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前。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的合同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或服务期限或合同期限)统一更正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一个合同年度内综合评价考核平均分达到**分以上要求(含**分),在保持服务质量但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考虑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次(每次不超过*年)。为保障合同服务顺利衔接,采购人可在中标人前*个月综合评价考核平均分达到**分以上要求(含**分)时,提前与中标人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如后*个月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导致未满足合同续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续签的合同。因中标人原因提出不再续签的,中标人应至少提前*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做好相关移交及安置工作。”。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登录后查看)。
*、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公告内容为准。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区宝安公园管理楼
联系人:洪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转****
邮编:******
邮箱:*********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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