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DGZC-2024-03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6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DGZC-2024-03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6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黑龙江 大庆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15:0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3-29 08:47:13
存证哈希值:
1A3DE47803C4A16CE17B675ED3E9DE768D8C92ADFAF6CCF6FB61F31FCFE44A87
区块高度:
29461858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6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031)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1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03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64

2

31.01

0.1

标的2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681

137.26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39

2

30.77

0.1

标的3

住宅

3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04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3.34

2

31.67

0.1

标的4

住宅

4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755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4.03

2

32.33

0.1

标的5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634

137.26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39

2

30.77

0.1

标的6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24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64

2

31.01

0.1

序号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备注

标的1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201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03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202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681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7.26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3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301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04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4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401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755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5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2单元201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634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7.26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6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2单元202

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824

宗地面积799.04/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71次董事会会议决策,已经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字(2023)第2063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4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97.43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2024年4月12日17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 412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4420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 号:23050166930000000031-0006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根据法定规定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六)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徐海侠

联系电话:15214408063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万宝小区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