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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 大丰区
招标公告
12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4 2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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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048901823991 项目名称 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3209048901823991-BD-002; 标段名称 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5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6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常州盐城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常盐工业园区促进中心、三楼党建室和健身房、钢结构、玻璃幕墙等。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整个装饰工程的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筑相关行业规范以及地质勘探数据完成的结构、消防等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大纲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各角度深化效果图、平面排版、室内装饰装修等)、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智能化、消防、钢结构、玻璃幕墙专项设计等。

后续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相应阶段的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全部竣工的各项验收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专项设计工作以及图纸会审、专家论证、图纸审查等技术服务。

(2)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完成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智能化工程)采购和安装、党建文化馆布局及展示、健身房设备采购及布局、艺术品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场景复原、实景模拟、标识标牌、无障碍设计等、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玻璃幕墙、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含新风)、主入口形象提升、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及辅助功能改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须保证通过消防验收以及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养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布局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采购和施工。

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范围和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2.2.2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取得《审图意见合格证书》,限额设计,设计成果概算不突破投资概算总额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验收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4)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允许联合体)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除不可抗力以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62709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东路1号4幢

联 系 人:季先生电 话:0515836896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城东高新区希望小镇5号楼301

联 系 人:张龙电 话:0515839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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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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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盐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常州盐城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常盐工业园区促进中心、三楼党建室和健身房、钢结构、玻璃幕墙等。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整个装饰工程的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筑相关行业规范以及地质勘探数据完成的结构、消防等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范围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大纲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整体方案深化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各角度深化效果图、平面排版、室内装饰装修等)、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智能化、消防、钢结构、玻璃幕墙专项设计等。

后续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相应阶段的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全部竣工的各项验收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专项设计工作以及图纸会审、专家论证、图纸审查等技术服务。

(2)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完成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智能化工程)采购和安装、党建文化馆布局及展示、健身房设备采购及布局、艺术品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场景复原、实景模拟、标识标牌、无障碍设计等、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玻璃幕墙、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含新风)、主入口形象提升、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及辅助功能改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须保证通过消防验收以及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养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布局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采购和施工。

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范围和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2.2.2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取得《审图意见合格证书》,限额设计,设计成果概算不突破投资概算总额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验收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4)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允许联合体)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6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除不可抗力以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62709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东路1号4幢

联 系 人:季先生电 话:0515836896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城东高新区希望小镇5号楼301

联 系 人:张龙电 话:0515839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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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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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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