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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近期拟举行的医疗设备介绍会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医疗设备论证会需提供资料》要求提交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医疗设备科,联系电话:****-********。
近期拟举行医疗设备介绍会项目
序号 | 科室 | 事项 | 数量(项) |
* | 心血内科 | 主动脉内球囊反博泵 | * |
医疗设备科
****-**-**
医疗设备介绍会需提供资料
一.参与论证会的供应商(厂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本院将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或取消该企业的有关产品供货权,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需要提供资料:
*. 供货商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代理授权书;*)业务负责人授权书;*)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厂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卫生许可批件》。
*. 产品资料:
*)医疗设备报价清单;*)医疗设备配置清单;*)医疗设备技术参数;*)每个产品提供两家以上附近三甲医院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供货商承诺该设备所使用的耗材、试剂符合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优惠供货价格表等相关资料。
*. 其他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商务承诺及《廉洁承诺书》。
三. 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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