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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冀中路金谷金鑫广场北2号楼A08号½份额房屋(变卖)的公告
北京市 北京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6: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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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冀中路金谷金鑫广场北*号楼***号½份额房屋。

瑕疵情况:*、经本院前往不动产中心调取的房屋档案显示,档案中标明该房屋存在共有人,共有比例为½,故本院单独拍卖杜**涉案房屋的½份额。京东询价错误,以淘宝询价为准:*、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确认具体房屋面积、位置,需另案诉讼解决;*、经房屋档案显示,本房屋共三层,一至二层为商用,三层为住宅;*、该房屋的租赁****年**月**日到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是否续租或另行出租情况不祥;*、该房屋变卖后法院不负责后续交付事宜,请竞买人自行与另一共有人协商房屋的使用问题。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变卖价:******.**元,变卖预缴款:******.**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变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联系电话:***-********、***-********。

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变卖流程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预缴款支付方式:

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变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变卖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未主张的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变卖价的数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京****执****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变卖余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天正阳光司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号院*号楼(北京互联网法院)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互联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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