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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 兴庆区
招标公告
26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18 20:28:3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075

项目编号:SSGDZTB2024004

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2024年我院继续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公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大约 2500 件案件); 公证参与送达工作(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案件约 50000 件;直接送达案件约 14000件);公证参与执行辅助工作 (包括辅助办理现场清点查封扣押物品、鉴定、现场勘验、线上拍卖、执行和解、送达执行文书; 辅助办理房屋产权和机动车户及土地冻结类案件的保全执行财产的后续手续办理;对依职权终本的案件出具第三方公证法律意见书等事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26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8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1-18 16:22:50 至 2024-01-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2305 号。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25号
联系方式:0951-888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远志
电话:0951-888051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荣
电话:0951-671777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1-1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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