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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年金色田园绿化
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登录后查看受登录后查看的委托,对,“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年金色田园绿化管护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号
注: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年金色田园绿化管护项目《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小写¥******.**元
大 写: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玖佰捌拾元玖角壹分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内含园林绿化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上传资质证明资料及报价明细两份(报价明细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投标人须知:
*.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自行报价投标登记。
九、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企业于****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时**分(北京时间);
*.竞价时间及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 **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余 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扈 娟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富丽花苑西区**-**商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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