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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6 22: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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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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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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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某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预算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对既有建筑进行修缮,建筑面积3831.39㎡,其中主楼和公共门厅3254.42㎡,副楼576.97㎡。另新建门岗、晾衣房79㎡,新建围墙210m,院内的室外场地整修面积1199.56㎡。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结构补强、装饰装修、新建部分单体及附属市政配套工程(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以计量表为界限含计量表井)等施工总承包

2.5其他:

3.资质和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和工程业绩:投标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资”背景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91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内含结构补强(或结构加固)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完成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内含装饰装修金额达到37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2300平方米)及以上

3.2拟派主要人员资格和工程业绩

3.2.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投标截止前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或履职)。

20191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内含结构补强(或结构加固)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3.2.2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不含具体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起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①禁止投标期: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信用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于2024426 日至20245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保密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202017)报名(保密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提供,并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按上述第5.1条递交资料后,待保密审查工作完成并将结果通知潜在投标人后,潜在投标人持保密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和银行电汇(或转账)回执于2024513日(工作日)下午1700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202017)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应以电汇、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101983679050502597。备注为“购买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图纸押金5万元,应以电汇、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单独汇至招标代理人账户并备注为“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图押金”。持图纸押金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提供,并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在归还图纸时,持图纸归还证明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光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用途,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不得在互联网上传递,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所有获取的资料需在投标时全部归还。

6.保密、人员政审要求

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人员进场前,对拟投入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且无法同等更换相关人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5290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20楼)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20

人:王月、李莺、戴佳颖

联系方式:0574873121751373616848915267843145

招标单位联系人:管助理;

话:0574-27748238

1:马干事(电话:0574-27730868)

2:李干事(电话:130569380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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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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