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拍卖公告
灵武市人民法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永宁县杨和镇北苑小区*号楼**号商业房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宁****执恢***号 |
房屋产权证 | 宁房权证永字第********号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标的所有人 | 高**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土地使用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否(房屋交付时间待定,需根据实际腾房情况为准) |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成交后承租人可配合搬离,不受租赁期限影响) | |
过户情况 | 根据相关单位部门答复为准 | |
终止日期 | ****年**月**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查封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平方米 |
建造年代 | ****年 | |
房屋结构 | 砖混结构 | |
房屋所在楼层 | *-*层,总层数为*层 | |
装修程度 | 简装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元 |
其他费用情况 | 该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由原产权人承担,自拍卖成交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 |
备注 | 有关标的物其他详情如附件评估报告内容所示 |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年*月**日**时组织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电话咨询登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请买受人注意(该房屋现为“静宇窗帘壁布”租赁使用 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万元/年,该房屋成交后承租人可配合搬离,不受租赁期限影响;该室内的家具、器具、家电设备及可移动物件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按本公告内看样时间亲自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税、费、金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所需承担的税、费无法从拍卖价款中扣除,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将所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开户银联号:************),并在****年*月**日**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样咨询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看样提前电话登记
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
淘宝拍卖会热线:**********
灵武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