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42023094019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23]10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及保护修复项目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投资[2019]1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523969.77 万元,资金来源为 债券:1523969.7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4.65平方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及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规模为104.65平方千米,对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整改及修复,其中核心区40.15平方千米、缓冲区30.32平方千米、实验区34.18平方千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核心区、缓冲区中70.39平方千米集体土地进行流转,收回翠金湖、燕王湖、京津农药厂、英力公司国有土地共计1.01平方千米;对翠金湖项目、燕王湖项目进行整改,对京津农药厂、英力公司房屋建筑和机械设备进行征收拆除并实施土壤修复。总投资额1523969.7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北至崔黄口镇南曹家岗路,南至上马台镇王三庄村,东至大黄堡镇与宝坻区接壤,西至津围公路与曹子里镇为界。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核心区东片区湿地修复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占地面积为:1166576.32㎡,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土方开挖工程量:734798.24m3,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回填土工程量为:460015.10m3;砾石滩铺筑面积为:12670m3。栽植垂柳:439棵,栽植洋槐:438棵,栽植国槐:93棵,栽植榆树:224棵, 栽植臭椿:565棵。栽植西府海棠:359棵栽植紫穗槐:5189m2。总投资额579.708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核心区东片区湿地修复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第二标段占地面积为:1090151.58㎡,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土方开挖工程量:1073148.3m3,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回填土工程量为: 217167.6m3。栽植垂柳:205棵,栽植洋槐:240棵,栽植国槐:315,栽植榆树:404棵,栽植臭椿:187棵。栽植西府海棠:350棵栽植紫穗槐:3196m2。总投资额619.356万元。三标段:标段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核心区东片区湿地修复工程三标段,招标范围:第三标段占地面积为:1655475.21㎡,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土方开挖工程量:780205.5m3,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回填土工程量为:387604.1m3;过水管涵150m(两侧块石挡墙),栽植垂柳:370棵,栽植洋槐:780棵,栽植国槐:316棵,栽植榆树200棵,栽植臭椿:162棵。栽植西府海棠:195棵栽植紫穗槐 :1647m2,种植罗布麻 :5992m2。总投资额455.606万元。四标段:标段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核心区东片区湿地修复工程四标段,招标范围:第四标段占地面积为:2013480.49㎡,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土方开挖工程量:814240.50m3,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回填土工程量为:420450.95m3;砾石滩铺筑为:3256.55m3。栽植垂柳:535棵,栽植洋槐 :212棵,栽植国槐:689棵,栽植榆树:326棵,栽植臭椿:222棵。总投资额492.815万元。五标段:标段名称: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核心区东片区湿地修复工程五标段,招标范围:第五标段占地面积为:958767.65㎡,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土方开挖工程量:719621.4m3,筑岛及水系边坡修整回填土工程量为:185995.200m3;砾石滩铺筑为:6800m3。总投资额472.028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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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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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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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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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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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单位,可将上述资料及报名确认单、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uangjin2017@126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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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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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
周俊起(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36号1002室
邮政编码:
301700联系人:
王旭东电话:
22145263
传 真:
22145263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凤芝(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5-904
邮政编码:
301700联系人:
张工电话:
59681555
传 真:
59681555
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受理负责人:
王旭东
电话:
22145263传真:
22145263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36号1002室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
刘晓熙
电话:
82190151传真:
82190151电子邮箱:
wuqingzb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