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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金额:***元/立方米(此单价为出水单价)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伦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琥珀名城*号楼*单元*楼东户
服务内容:租赁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及服务,包含本次应急处理服务所需的施工、设备、人员、药剂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服务期限: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之日起至处理渗滤液******³(按产水)为止。
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二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徐景红、陈新强、赵一赫、贾振、刘汉生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接受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联 系 人:梁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号
联 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岩
电 话:***********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联系人:梁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号
联系人:李岩
电话:***********
电子邮件:*******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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