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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起**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以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序号:**) | 成都市高新区应龙路**号*栋-*楼***号车位 |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楼***号 | |
权证号 | 监证*******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登录后查看;(****)川**执恢**号 | |
用途 | 车位 | |
标的所有权证书号 | 监证******* | |
产权证登记面积(㎡) | **.** |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总楼层:应龙路**号*栋共**层,锦韵路***号*栋共*层 | |
所在楼层 | -*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查封中,本院已于****年**月**日张贴腾退公告。 | |
备注(或瑕疵) | *.部分拍卖标的尚未办理分户产权 *.详细参见评估报告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了解,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上述对象的评估价总价为**.**万元。形成的川海房价[****]***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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