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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西白司城-隘门口施工二次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计*个合同段。*、建设地点:顺平县。*、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路线起自省道****,路线向西北经西白司城村、司仓村、峰泉村、北湖村、隘门口村,终止于国道****,路线全长**.***公里。路面宽*-*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后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标准执行。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 *.*.*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登录后查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登录后查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赵振璐上发布。
招标人: |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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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仙洲路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颐和城市中心项目**号楼***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冉万雷 | 联系人: | 赵振璐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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