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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4-H-2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 天津 滨海新区
采购公告
77.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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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S-2024-H-2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是 ** **.****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年度或****年度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磋商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号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刘庄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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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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