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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嘉陵区2023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南充 嘉陵区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2:38:2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40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陵区2023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评分要求出现歧义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项目评分表履约能力保障:“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分析测试类....... 5、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履约”更正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分析测试类或农业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级职称(含副研究员)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分析测试类或农业类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 分,中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人员,每具有一名分析测试类或农业类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具有一名分析测试类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1、2、3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4、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履约,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凯氏定氮仪、火焰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秤、PH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提供1种设备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5、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履约,供应商须自备保障车辆,每具备一台车辆得0.5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除外) ”(自有的提供行驶证、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购买发票、行驶证、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

⑵其余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21号

联系方式:1811153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联系方式:0817-3636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111533737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2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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