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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快递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快递经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号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号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快递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望湖校区快递经营项目(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面积约**平方米,学生人数约****人。水湖校区快递经营项目(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政务新区杨公路与二环路交口西北角),面积约**平方米,学生人数约****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的,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每年一签。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学校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中标人应如期归还。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信群(组长)、刘华、徐苏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建工技师学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徐苏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座***
联系方式:****-********、********、********转****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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