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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大洋镇****-*-*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 地块 坐落 | 总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缙云县大洋镇****-*-*号 | 大洋镇 环湖村 | ** 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年 | >*.* ≤*.* | 檐口高度≤*.*米 屋栋高度≤**.**米 | **.** 万元 | **.* 万元 | *万元或其整数倍 |
受让人在取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使用土地。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按该地块出让须知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网址:****.******.**/****_**/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联系方式
(一)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
(二)出让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应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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