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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安康中心城市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建成区段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陕西 安康
采购公告
334.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20:55:4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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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市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建成区段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9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ZCCG-2024007

2、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市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建成区段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服务

3、预算金额:334万元。(暂按建安费*费率1.8%计算)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黄沟、寇家沟、三安园沟、张沟、西城阁、塘坝沟以及老龙河等雨污分流改造本次设计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今至少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4月至今至少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述材料)

(6)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4月1909:00:00起至2024年4月2517:0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同时进行,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内含回执码)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752171105@qq.com,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开启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2024年5914:00:0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联系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柯旭 0915-32305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世洋

电 话:166091519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

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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