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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二标段)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长沙县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11 13: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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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F20231114009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重庆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二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F20231114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联网 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二标段) 其他仪器仪表 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8000 25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56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联网 远传水表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8000只,单价:320元,总价:256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我司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7天到货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县境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交货方式:我司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摆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重庆智慧水务有限公司:10881170517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我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否则视为违约。4、验收过程中产生异议的,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则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5、货物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直接更换,甲方再行验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更换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第十二条第五点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按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供货质量等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2、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检验报告、送货清单等,作为采购结算资料的一部分。3、乙方承诺质量要求按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承诺执行。4、本采购项目合同供货按甲方下达的书面批次供货计划单进行供货,计划外的供货甲方一律拒绝验收和付款;乙方应该根据甲方下达的批次供货计划进行备货,并承担采购合同清单与实际供货不完全-致所带来的风险;5、乙方须拟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出厂前检验、包装、发运、交货、装卸、测试、验收结算;专人指导: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安装过程的试运行和验收等并提供有关服务;所有设备运输、现场装卸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按批次要求对乙方下达供货计划,未能按甲方批次要求及时供货,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支付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供货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10%)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最高限额,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可以终止合同)。如乙方货物出现欠费不关阀、异常扣费、信号回传异常等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出现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有合同款未支付给乙方的,甲方有权从未付金额中扣除。6、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未约定部分参照招标文件予以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特立路48号 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华龙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 周晟 法定代表人: 李加林
    委托代理人: 庄典学 委托代理人: 龚鲁林
    电话: 0731-84016506 电话: 023-89809067
    传真: 0731-86178153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扫描件.pdf
    2. 2024-02-02_001.pdf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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