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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丹东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10 10:12:0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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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7-10 至 2023-07-13
撰写单位: 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翠
  
(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1876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656.00
最高限价(元):550656
采购需求:查看

1.核酸检测试剂配套耗材应与本单位检测仪器相匹配,检测仪器为采购方现用核酸混检检测系统。
2.用途:血液病毒核酸筛查
3.检测项目: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丙型肝炎病毒(HCV RN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RNA)。
4.试剂检测原理: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或者转录介导扩增技术。
5.适用检测样本种类:EDTA、ACD、CPD、CPDA抗凝血浆标本。
★6.检测灵敏度(检测下限)(95%置信区间):
   单人份检测:HBV DNA≤10 IU/ml,HCV RNA≤ 25IU/ml,HIV RNA -1(M)≤50 IU/ml(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7.检测试剂特异性≥ 99.0%
★8.检测病毒基因亚型覆盖:HBV DNA A-H,HCV RNA 1-6 HIV RNA-1。
★9.检测系统能够在同一反应管内进行乙肝病毒DNA、丙肝病毒RNA,人免疫缺陷病毒RNA三项联合检测;
★10.检测试剂在初筛后即可知道阳性感染种类,无须另行分项鉴别;
★11.核酸检测试剂盒包含DNA/RNA双内对照(Internal Control)系统,能够监控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全过程。
12.检测模式为单人份检测或不超过8人份的混样检测
13试剂耗材与使用方的EZ BEAD核酸检测系统可以匹配(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适用机型中需有此型号的设备)
★14.配套耗材应包括样本汇集、核酸提取、扩增检测所涉及全部耗材,包括一次性滤芯加样尖、样本汇集管、核酸提取耗材、扩增反应管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生产商对经销商的经销授权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心血站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五路27号
联系方式: 0415-616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1201-11室
联系方式: 0415-3883222
邮箱地址: 762612081@qq.com
账号: 210501664503094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翠
电  话: 0415-388322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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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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