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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冬季物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冬季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维也纳酒店五楼会议室
*.*评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维也纳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备注 |
* | 冬季衣物(棉衣、棉裤、棉鞋区分男女)、棉被、床罩(定制)床品三件套、枕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登录后查看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老城街道解放路市委家属院**号楼*** |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召成(组长)、张芳、张强。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取;金额****.**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信阳市高新区新七大道与京港澳高速桥向东约***米(信阳市幸福家园)
联 系 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河南合作大厦*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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