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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遵义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要求,为做好遵义市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遵义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内(含*:*)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
(二)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栋****办公室(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号),联系电话:****-********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年**月**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二)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遵义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遵义市公安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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