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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 双阳区
招标公告
483.667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19 15:03:1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

项目编号:CCDG2020Z001-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会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217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长春双阳区

联系方式:闫会涛0431-84221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0431-8426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CCDG2020Z001-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

    2.3招标内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位于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该项目以高精度地震勘测、高密度电法物探,钻探及钻孔3D激光扫描为主要手段,结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以查清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地下采空区分布情况,评估采空区对地面房屋的影响范围,为采空区塌陷引发的地面房屋破坏的责任界定提供依据。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减少工作量,不保证本项目工程量能达到预算金额。预算金额约为:483.6676万元

    2.4服务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长不超过2年。

    2.5服务要求:本项目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开展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工作,共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后,中标方须出具明确的阶段结论性报告,每阶段工作量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招标人有权根据探测及评估进展情况,在每个阶段结束后,作出继续或终止工作的决定。

    2.6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评估能力;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勘查服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9日至2020年0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为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进行投标,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4日10:00时,地点为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星程酒店7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长春双阳区

    联 系 人:闫会涛

    电 话:0431-8422170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联系电话:0431-84262099

    监督机构: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0年01月19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评估能力;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勘查服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3.66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9日 08:00至2020年01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星程酒店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公告概要: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双顶村十社、十二社采空区塌陷探测及评估项目服务机构选定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双阳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19日 14: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1月19日 08:00至2020年01月3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0年02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星程酒店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483.6676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 闫会涛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4221702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闫会涛0431-84221702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志钢0431-8426209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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