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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石化大道73号圣果名苑(百果园)52栋4单元101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 头屯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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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6日上午11时至2024年5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石化大道73号圣果名苑(百果园)52栋4单元101不动产。

评估价:1375400元;拍卖保留价:962780元;

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1.标的物介绍标的所在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石化大道73号圣果名苑小区52栋4单元复式楼,南北朝向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232.41㎡,户型2006年建成一般装修产权证号:201700001123,标的物总楼层4层,标的位于1至2砖混结构

2.特别说明及瑕疵:

(1)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包含耐用年限内通用性较强的二次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到物业调查显示标的欠缴2018年至2024年暖气费及滞纳金17119.7元,欠缴2015年11月至2023年10月物业费12268.62元物业费,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竞买人实际调查为准)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该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该标的物座落地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4年428前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4年4月28前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竞得者(买受人)2024年512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汇通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682;账号:999000168001012123)。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垫付手续,并于30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垫付的资金);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8前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政策规定。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1-3112577

拍辅机构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8599091261张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024年32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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