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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旭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评标报告内容
(一)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东莞旭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田坑村城乡路81号
(3)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镇田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东莞旭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内容包括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和5号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75855.25㎡(其中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约3020.85㎡),最大建筑层数地上8层,建筑最大高度51.63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7287.34㎡,最大跨度12.45m。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5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02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92086748.00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东莞旭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三)开标记录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04月09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第一阶段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61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共60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之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款,否决其投标。详细见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59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2家投标单位未解密,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景智慧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进行解密,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8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7、第一阶段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单位1 |
|
2 |
投标单位2 |
|
3 |
投标单位3 |
|
4 |
投标单位4 |
|
5 |
投标单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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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单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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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单位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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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单位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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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单位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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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单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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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单位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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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单位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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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单位13 |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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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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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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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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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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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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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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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3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3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5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3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6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5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5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3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3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2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3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3 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0.5分 |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得0.5分; 本项最高得0.5分。 (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2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或协会颁发的红头文件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④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记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记载的竣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能反映评审因素信息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三项材料缺一不可);④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⑥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需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0.5分 |
技术负责人:(0.25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的,得0.2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工程造价负责人:(0.25分) 1) 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0.2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和注册证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3. 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Y=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6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1 |
投标单位1 |
24.15 |
5 |
59.96 |
89.11 |
6 |
|
2 |
投标单位2 |
29.67 |
4.75 |
59.49 |
93.91 |
3 |
|
3 |
投标单位3 |
24.94 |
5 |
59.52 |
89.46 |
4 |
|
4 |
投标单位4 |
24.84 |
4.25 |
59.7 |
88.79 |
9 |
|
5 |
投标单位5 |
24.6 |
4.75 |
59.91 |
89.26 |
5 |
|
6 |
投标单位6 |
23.76 |
5 |
59.5 |
88.26 |
11 |
|
7 |
投标单位7 |
24.36 |
5 |
59.65 |
89.01 |
8 |
|
8 |
投标单位8 |
23.58 |
5 |
59.86 |
88.44 |
10 |
|
9 |
投标单位9 |
32.75 |
5 |
59.57 |
97.32 |
1 |
|
10 |
投标单位10 |
24.08 |
1.75 |
59.97 |
85.8 |
13 |
|
11 |
投标单位11 |
23.86 |
3.75 |
59.86 |
87.47 |
12 |
|
12 |
投标单位12 |
31.42 |
5 |
59.43 |
95.85 |
2 |
|
13 |
投标单位13 |
24.62 |
4.75 |
59.74 |
89.11 |
6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 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广东万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0.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广东国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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