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400103001001 |
标段名称: |
石头乡桃花村(桃园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6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开标室(玉龙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成果确保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评审,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同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承担项目进行期间调整及变更产生的设计任务。(2)工程施工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运等服务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审计、工程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玉龙县石头乡桃花村(桃园组)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4)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员要求: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2)投标人近3年内未曾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或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正受到限制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4)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5)投标人近3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6)近3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3、其他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申请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5-06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