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监理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大道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楼*层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佑富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李志田 |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济南雪山片区一期***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济南雪山片区一期***地块开发项目监理;*、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项目工程监理。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明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登录后查看生产调度中心工程项目监理获山东省泰山杯;*、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枣林、小屯村民安置房项目获山东省泰山杯。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星安 |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龙洞堡片区木头寨*(**)**、**、**地块**-**栋住宅及地下室监理工程。 加分业绩:*、龙洞堡片区木头寨*(**)**、**、**地块**-**栋住宅及地下室监理工程;*、龙洞堡片区木头寨*(**)**、**、**地块**-***栋。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贵州省工伤职业康复医院获****-****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涛 |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明光市赵府家园西区北安置房及配套工程监理;*、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青阳县标准化厂房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南陵·嘉汇城*#楼获黄山杯;*、无为三中碧桂园校区中学教学楼获黄山杯。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登录后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登录后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登录后查看: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标处理。 *、登录后查看: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