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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2日10时至2023年6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成武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0/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12.VSpG7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成武县旭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成武县九女集镇五岔路口西北侧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附属物(有证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成房权证成武字第九女-G-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成国用(2012)字第082号)。
土 地 登 记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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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使用权人 |
共有 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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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国用(2012)字第082号 |
成武县九女集镇张堂村、五岔路口西500米路北 |
单独 所有 |
7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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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性质 |
出让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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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使用期限 |
2012/9/1起2062/8/31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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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产 登 记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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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成武县九女集镇张堂村五岔路口西500米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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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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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本次评估实际 建筑面积(m2) |
5715.72(其中48.00㎡房产已灭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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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
结构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建成 年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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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成房权证成武字第九女-G-22号 |
工业/展厅 |
钢结构 |
1层 |
2821.00 |
2010年 |
h:8.25m,其中702.39㎡超宗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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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业/宿舍 |
混合 |
1层 |
354.60 |
2010年 |
h:3.14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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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业/维修车间 |
钢结构 |
1层 |
1248.00 |
2010年 |
h:4.14m,其中10.35㎡超宗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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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业/办公楼 |
混合 |
3层 |
1292.12 |
2010年 |
h:11.44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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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证 建 筑 物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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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层数 |
实际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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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层 |
门卫 |
混合 |
35.92 |
h:3.4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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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层 |
车棚 |
其他 |
107.55 |
h:3.0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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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层 |
仓库 |
钢结构 |
684.49 |
h:4.9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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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层 |
木质连廊 |
其他 |
20.36 |
h:2.7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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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层 |
凉亭 |
其他 |
9.86 |
h: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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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层 |
凉亭 |
其他 |
9.89 |
h: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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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层 |
彩瓦棚 |
其他 |
39.12 |
h:2.74m,其中9.24㎡超宗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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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层 |
阳光板棚 |
其他 |
30.64 |
h:2.44m其中5.01㎡超宗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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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层 |
厕所 |
其他 |
133.35 |
h: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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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上 附 属 物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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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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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砖围墙 |
m |
11.28 |
h:2.48m,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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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砖围墙 |
m |
55.24 |
h:2.2m,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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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化 |
㎡ |
57.14 |
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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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泥地面 |
㎡ |
2325.65 |
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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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池1 |
m³ |
21.21 |
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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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花池2 |
m³ |
11.01 |
位于红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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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栅栏围墙 |
m |
166.07 |
h:2.2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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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砖围墙 |
m |
52.39 |
h:0.79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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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砖围墙 |
m |
104.84 |
h:2.2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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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绿化 |
㎡ |
2564.34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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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泥地面 |
㎡ |
8082.16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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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动门 |
m |
8.72 |
h:1.6m,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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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花池3 |
m³ |
45.92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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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花池4 |
m³ |
244.31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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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泥台 |
m³ |
12.06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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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形象墙 |
m³ |
11.66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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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路灯 |
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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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景观石 |
座 |
1 |
长7.2米,高2.7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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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法桐树 |
棵 |
23 |
Φ10-37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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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松树 |
棵 |
17 |
Φ<12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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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银杏树 |
棵 |
6 |
Φ5-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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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山楂树 |
棵 |
2 |
Φ5-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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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柿子树 |
棵 |
1 |
Φ5-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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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海棠树 |
棵 |
4 |
Φ5-250px |
|||||||||||
(25) |
女贞 |
棵 |
3 |
Φ5-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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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女贞 |
棵 |
5 |
Φ<125px |
|||||||||||
(27) |
杨树 |
棵 |
2 |
Φ5-25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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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柳树 |
棵 |
1 |
Φ500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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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紫藤 |
棵 |
16 |
Φ<12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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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石榴 |
棵 |
1 |
Φ<12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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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木瓜 |
棵 |
4 |
Φ<12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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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排水管 |
m |
170.46 |
直径1.2m,厚750px,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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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桥梁 |
㎡ |
262.49 |
位于红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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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及查封冻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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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已抵押,抵押权人为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范围成武县九女集镇张堂村、五岔路口西500米路北7359㎡土地使用权及5763.72㎡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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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情况 |
已查封,查封单位: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
注意: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购买人需现场进行勘验并了解土地使用权性质及其他财产等相关情况(租赁、土地用途及产权的相关情况)。
起拍价:5627944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具体使用情况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注: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地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此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一周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依法予以保护的承租人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20日18时前缴纳,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2)鲁1723执恢268号,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成武县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18374173723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涉案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示: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3.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魏法官0530-89162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成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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