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工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
采购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2024-1-长春-037.1(安措材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公局长春环线高速二期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
,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现对
安全物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工区经理部
,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是《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2030)》省高网“两射一环八联络”中环线(S96),拟建项目位于长春市中心的外围,以长春市区为圆点,半径大概在五六十公里的东北侧及东南侧。农安至九台段起点接珲乌高速公路,经农安、德惠、九台,与在建的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九台至双阳段起点相接;本项目所属的二工区路线起点K29+460,经东边岗、马家,在岫岩窝堡下穿长余高速设岫岩枢纽互通,之后下穿哈大高铁,在杨八郎南侧设德惠西互通和德惠连接线,之后经三湾子上跨京哈铁路,在于家窝堡与国道G102交叉,设德惠南互通,经朝阳堡,在靠山屯南与省道 S001交叉,设布海互通,之后进入饮马河水田区(三工区),二工区路线终点K59+800,主线全长30.3km,德惠连接线路线长5.549km,建设工期863天,约14.16亿元。
2.2 招标内容: 安全物资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
.1 营业范围要求:
本
次
招标要
求
投标人
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
3.1.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项目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之后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
2.1
本
次
招
标
不接
受
联
合
体
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根据实际招标情况参考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
有
意
参
加
投标
者,
请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15:00
时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16:00
时
(
北京
时
间
,
下同
)
,
登
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投标报名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800
元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
不邮购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标书款账户
帐 号:922005010052138889
4.4供应商参与:
4.
4
.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
4
.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
4
.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
推荐单位或
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16:00
时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
5.2
逾
期
送
达
的投
标文
件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
予
以
拒
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包件
。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转账或汇款
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长春项目安全物资+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42949666@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张敏)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帐 号:922005010052138889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德惠物流园
招标组织机构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售标联系人:
张长平
联系电话:
010-56087247
标书款凭证邮箱:
281263188@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项目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
:
17723430161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