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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防洪泵站智能化建设设计招标(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江区防洪泵站智能化建设设计招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依据“弋江区防洪泵站智能化建设设计招标(二次)”复评结果,确定由第二成交单位登录后查看递补为成交单位。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准区紫丹路*号设计产业园*号楼
成交金额:******.**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服务类 |
名称:弋江区防洪泵站智能化建设设计招标 服务范围:对全区涉及防洪功能的 ** 个泵站及 ** 个斗门进行智能化设计,包括新建 * 个调度中心、* 个分控点 服务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文本或实施方案文本、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工程实施期间技术服务、参与项目验收。提交 ** 套纸质版设计成果。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收费标准: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无效投标单位:登录后查看,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已变更,未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成交单位业绩:
(*)巢湖市“三达标一美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 话:***********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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