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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安置住房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安置住房项目监理(二次)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某单位安置住房项目监理(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JLPFZZ-G1001
2.3项目概况:某单位安置住房项目位于建设路以北、棉纺路以南,总用地面积10320.53㎡,总建筑面积44478.09㎡,建设内容为住宅楼1#楼、2#楼、地下车库及项目相关配套,本工程为安置住房项目监理工程。
2.4招标范围:郑州校区安置住房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深基坑支护及降水的设计、专家论证和施工、桩基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及通风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监控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电梯、充电桩、预埋等)、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项目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小区道路等)、公共事业单位负责施工的工程等工程的监理工作;以及积极配合各类验收、取证、备案等工作。
2.5服务期限:从安置住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该工程建设周期为850日历天(如工程超期完成,不增加费用,视为风险;如工程提前完工,不减少费用,视为奖励),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程序,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率达到100%;实行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满足施工合同要求;杜绝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无港澳台背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在有效期。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组建的本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人防监理工程师1人,见证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人防监理工程师可由具备人防监理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也可单独设置;见证员可由具备见证员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也可单独设置)。
3.3.2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取得该专业证书5年及以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3.3.3投标人拟委任的房屋建筑、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取得该专业证书5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人防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年及以上、有效的人防培训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5投标人拟委任的安全员具备安全员证书且取得证书3年及以上,见证员具备见证员证书且取得证书3年及以上,资料员须具备资料员证书且取得证书3年及以上。
3.3.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其它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网上查询(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电话咨询、对比分析等方式核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情况)】。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其它在建项目,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4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揽过投资额不少于1.3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的类似监理业绩(根据郑政〔2017〕92号文件要求:以面积、造价作为量化规模指标的,大型及以下工程可以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80%),应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以上三种文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有缺项业绩无效;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重复。
3.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招标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4年 3 月 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发送。
4.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4.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3.6未被列入本公告3.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4.3.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4.3.8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4.3.9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3.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3人员要求资料、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4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49173465@qq.com 。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电话询问)地 址: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
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邮 编: 450052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刘助理 联 系 人: 王先生、李女士 电 话: 18239998177 电 话: 15890019306、13140102008 电子邮件: cgs357357@163.com 电子邮件:249173465@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11062400018010005642
2024 年 3 月 4 日
报名资料
项目编号:XXXX
项目名称:XXXX
包号:(如无包号请标注“/”)
投标人: XXXX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在此添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写明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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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 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写明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写明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3人员要求资料、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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