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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江街道海泉东段拆迁安置地二期水、电工程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 郴州
招标公告
152.7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7: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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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的郴江街道海泉东段拆迁安置地二期水、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4]04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DY- BHCG-2024-03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江街道海泉东段拆迁安置地二期水、电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4]043号

采购代理编号:HNDY- BHCG-2024-031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伍佰肆拾伍元壹角捌分(¥1527545.18)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供应商的资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供应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3)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者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 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4 28 09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4 2809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磋商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30000.00元

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4年4月28日09时30分前(含)

(1)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

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6041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供应商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六、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zggzy.c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8673509898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与九子塘路交汇处拇指时代1206、1207

联系人:段平丽

联系方式:15367260906

十、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上限值为13693元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在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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