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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7日10时至2019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兄弟花园小区1#楼5幢3单元2层01号住宅用房,产权证号61056,建筑面积543.56平方米,评估价格1147455.00元,起拍价836494.70元,保证金:84000.00元,增价幅度:8365.00元。
2、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兄弟花园小区1#楼5幢1层19号商服用房,产权证号60841,建筑面积449.3平方米,评估价格1942454.00元,起拍价1416048.97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14160.00元。
(注:楼上楼下合并购买,不单独拍卖)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市支行。户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8260101040019813。联号:1032757260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5045367671850453813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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