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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年黄河流域农林牧产业融合示范推广二期项目(*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永和县****年黄河流域农林牧产业融合示范推广二期项目(*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日历天) |
* | 永和县四方农机专业合作社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个月) |
* | 永和县高原水保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个月) |
* | 永和县常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个月)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永和县四方农机专业合作社 | 冯雪刚 | / |
* | 永和县高原水保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冯侯梅 | / |
* | 永和县常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高连民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永和县四方农机专业合作社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永和县高原水保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永和县常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登录后查看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牛艳萍、***********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下午**:**-**:**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林业局(联系电话:****-*******)。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林业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河西路*号
联系人:刘瑞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座***室
联系人:牛艳萍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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