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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创文视频监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 平顶山 宝丰县
招标公告
170.263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14:30:5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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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创文视频监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宝财竞谈-****-**
*、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创文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宝财竞谈-****-**-* 宝丰县公安局宝丰县创文视频监控项目第一标段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全结构化网络摄像机、智能分析服务器、电子地图等;注: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登录后查看)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登录后查看)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本项目实施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网址:登录后查看)“登陆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登录后查看****/*****.***** 办理**证书:登录后查看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公安局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西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春华国际茗都小区*号楼西单元**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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