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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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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07 1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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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包01:污水、污泥处理相关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天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污水处理项目经费(经建)

2、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BOT项目(PPP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三、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810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天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金额共壹拾叁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13833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2:动车、机场航线补贴及10各单位(一)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和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广铁(北京、深圳)动车运行补贴经费

2、武冈机场航线补贴

3、2023年专项资金评价综合报告1份

4、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残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社科联、市档案馆、市妇联10个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四、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1020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绝对确保2023年专项资金评价综合报告的质量,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和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号:03:乡村振兴、粮食生产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乡村振兴和农业专项经费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费

3、粮食生产奖补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五、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壹拾万壹仟叁佰零捌元壹角壹分(101308.11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4:科技创新、基本养老保险及10个单位(二)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邵阳益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科技创新专项

2、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资金

3、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文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接待服务中心10个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六、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1020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邵阳益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肆拾陆万捌仟肆佰贰拾贰元整(468422.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5:宝庆工业集中区水务PPP项目、三区清扫面积提标及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人和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水务PPP项目工程(PPP项目)

2、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经费(经建)

3、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七、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人和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贰拾壹万贰仟元整(21200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6:茶元头污水截留、废旧钢铁综合利用企业奖补及5个单位(三)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茶元头乡污水截流工程(债券项目)

2、废旧钢铁综合利用企业奖补资金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大圳灌区管理局、市科协5个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八、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1020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贰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捌元整(235158.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7:经开区光电光学制造基地建设、大祥坪体育馆公共停车场建设绩效评价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邵阳经济开发区光电光学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债券项目)

2、邵阳市大祥坪体育馆公共停车场项目(债券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九、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期保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5、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柒万元整(7000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8:中医院岐黄综合大楼建设绩效评价、2024市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过程服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惟楚创智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编制培训、现场指导及后期管理跟踪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1、邵阳市中医医院岐黄综合大楼项目(债券项目)

2、2024年市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培训、现场指导后期管理跟踪服务及工作总结报告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绩效评价文件为准。

十、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1、评价工作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到2023810日前完成。

2、2024年市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培训、现场指导及后期管理跟踪服务工作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质量、时间和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评价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绩效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质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并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4、按完成2024年市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培训、现场指导、后期管理跟踪服务并提供工作总结报告;

5、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6、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惟楚创智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贰拾捌万零叁佰元整(28030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包09: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第三方指导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财政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天信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被评价项目

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第三方指导(指导范围为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

二、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以甲方印发的文件为准。

十一、 具体评价时间安排

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第三方指导工作应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实各环节的工作,具体完成时点根据各环节的实施时段统筹安排。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质量、时间和各环节具体要求;

2.负责向被评价单位下达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书;

3.负责召集重大绩效管理事项的研究和处理;

4.负责审核和签发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综合报告等结果文书;

5.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业务能力不足,报告质量低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接受指导的预算单位(含所属二级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事后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五个环节的统一培训、一对一指导及后期进度跟踪服务,确保被指导对象能独立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

2、实施项目过程中,要建立工作日志,将遇到的问题、主要的经验与做法、工作亮点进行记录,为撰写综合报告积累材料;

3实施项目完成后,将指导第三方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资料汇编成册,包括实施方案、统一培训材料、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事后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五个环节的培训成果资料;

4归纳综合全过程各环节的做法,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经验材料(递交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5、负责向省、市、各预算单位(部门)宣传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

6、按协议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7、对绩效管理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湖南天信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金额共计陆拾陆万贰仟玖佰元整(662900.00元)(附:中标通知书),评价工作结束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评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评价的、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合格报告的,每逾期壹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以上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7月4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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