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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
招标公告
8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8 1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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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3 15:25:07 原文链接地址

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063

交易编号:SJ-ZC-20240411-03

项目名称: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照明设施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领取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单位)》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窗口综合受理服务电话:0538-628813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538-622107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538-8538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六楼605室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38-822120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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